- 遵守會員規範及法律規定:
您了解您註冊成為會員後,即可使用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服務系統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當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除了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及相關法令規定(如:智慧財產權、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等)之拘束。 - 服務簡介:
當您完成註冊程序後,擁有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服務系統會員資格,亦可以開始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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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服務內容包含:
- 2.1.1. 專案申請、帳號申請
- 2.1.2. 專案管理、訂單管理、使用查詢
- 2.1.3. 資料維護、密碼重置
- 2.2. 若您申請成為本服務系統會員,電子郵件信箱將作為您的會員帳號,請務必依據指示完成註冊流程。
- 2.3. 申請者不得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下稱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及經濟部公告「國外第三地區公司為陸資投資人認定標準釋例」所認定之陸資投資人(即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依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在臺灣地區投資者),如經本公司察覺或經第三方申訴申請者有違反本項規定屬陸資投資人並經本公司查明屬實者,本公司得要求逕行申請者終止會員服務,申請者應配合辦理;申請前未符合但申請後符合上開認定規定或標準者,亦同。
- 2.4. 若申請者資格不符,本服務系統有權終止該信箱及其他會員服務使用權利,並自資料庫中刪除申請資料,申請人不得異議。
- 2.5. 本服務系統有權增加、變更或取消本服務中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份之權利,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且有關現有或將來之各項服務均受本服務條款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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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服務內容包含:
- 真實登錄義務:
基於本服務系統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於註冊時登錄您本人正確、真實及完整之個人資料;
當您的個人資料有異動時,請立即更新,以維持您個人資料之正確、真實及完整。
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
- 會員義務與責任:
- 4.1. 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性。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本服務系統管理者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
- 4.2. 會員有義務妥善保管個人之帳號及密碼,建議不得與他人共用;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
- 4.3. 為維護會員自身權益,建議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
- 4.4. 會員並應不定期更新自己密碼,並於使用完服務後確實將帳號作登出動作,以免帳號被他人惡意盜用。
- 4.5. 若會員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本服務系統管理者。
- 4.6. 但若是因為您的保管疏忽,而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時,本服務系統將不負責處理。
- 4.7. 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與本公司聯絡。
- 4.8. 創建會員帳號時,使用混合字母及數字之文字串以創建密碼。
- 4.9. 為了安全起見,您應使用您自己的帳號及密碼登入會員,並自行負責維護您的會員的帳號密碼、用戶姓名及任何利用您會員帳號所為行為的機密性。
- 4.10. 您亦應隨時更新您的防毒軟體及使用病毒或間諜掃描程式以確保您個人資料的安全。
- 4.11. 本服務系統為了安全的目的和確保各項服務能夠繼續服務所有的會員,將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然而,會員也應對其安裝、使用之軟體、程式、資料內容負起安全維護與備份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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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會員對本服務系統之使用,不得進行下列行為,如經本公司察覺或經第三方申訴會員有違反各款規定之情事或有違反之虞時,本公司得要求會員刪除該等違反規定之內容或採取其他必要處置外,會員應配合辦理:
- 4.12.1. 利用本服務系統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
- 4.12.2. 利用本服務系統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所禁止之行為。
- 4.12.3. 破壞及干擾本服務系統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活動或功能,或以任何方式侵入、試圖侵入、破壞、干擾本服務系統之任何系統或功能。
- 4.12.4. 非經本公司或權源者正式開放或授權,擅自利用本服務系統或任何網路資源從事任何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 4.12.5. 利用本服務系統進行不法情事或勾結不法集團破壞金融體制之行為。
- 4.12.6. 其他有損本公司或他人權益且情節重大者。
- 服務暫停、中斷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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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服務系統於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 5.1.1.對於本服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時。
- 5.1.2.因不可歸責於本服務系統所造成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5.1.3.因不可抗力所造成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5.2.如因本服務系統對於本網站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而必須暫停或中斷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時,本服務系統於暫停或中斷前將事先公告。
- 5.3.會員申請終止服務使用時,其相關軟體、程式、資料內容應於預定服務終止日前取回,逾期未取回時,視同會員放棄資料保留之權利,其於服務系統之帳號及資料的刪除,則依台灣智慧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平台服務條款第四節帳號管理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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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服務系統於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 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